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于推动产业升级、机制创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湖北随州市审改办从为投资者从项目洽谈直至投产验收提供全程服务,创造顺畅、宽松、便利的投资服务环境的角度出发,明确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进一步降低投资项目的准入门槛。一是实施更加开放的准入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吸引省内外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凡在市域内开发投资的项目,各地、各部门都必须为投资者提供全程服务。二是放宽企业登记条件。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扩大“29证合一”改革成果、持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大力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和网上名称核准。三是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放开一切能开放的领域、区域和行业,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着力提高经济吸引力和资源聚集力。
第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程服务机制。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聚焦经济建设和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事项。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简化,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为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创造条件。二是实行首办责任制、主办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不论分工如何,首家受理部门要负责告知办事程序。大力推行容缺预审制,在下达审查意见、批文、发给证照前要求业主补齐审批要件,以符合法定要求。三是加大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对市级重点项目要建立组团帮办制度,组建服务专班,制定 服务标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重点项目审批运行顺畅便利。
第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质效。一是整合审批环节。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土地预审过程中,应尽量整合方案审查和备案,原则上实行联审联评、分别办理;环保部门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查、审批时,如涉及区域、行业、规划环评等评审事项的,应尽量实行联审联办;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评审时,应通知项目核准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并限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相关部门对项目报告、资料有关内容如无原则分歧,不再单独组织项目评审。二是加强审批部门相互配合。由市、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应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一条龙的服务,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应实行同级审批,避免重复、多头、交叉、无人审批,形成新的“卡壳”。对于互为条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审查审批的,各有关审批部门原则上应在同一时间内及时对所申请审批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三是创造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安、工商部门要依法维护项目投资者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工程建设过程中生产原材料供应的欺行霸市、强卖行为。四是提供便捷式税务服务。对引进投资项目新办企业,办理涉税事宜,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开业初期或试营业期,税务部门主动提供税收辅导,由企业自行申报办理涉税事宜,不再进行税务检查。
第四,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收费行为。一是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物价、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二是防止变相收费。各级审批部门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实行资质资格管理,要与为项目审批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实质性脱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投资者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指定设备和产品。三是规范中介机构收费和服务行为。巩固“红顶中介”专项治理成果,打开市场大门,引导业主在“湖北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公开选取中介机构,打破中介服务行业垄断,着力解决中介服务办事难、效率低、收费高的问题。(杨华涛)